回到主页

比老婆的手更好的Kindle oasis

· 奇怪哲学

● 我在kindle oasis发布伊始就预定了她,今天下午终于送到。是的,就是上图这个号称性价比“历史最低”的新版kindle。而且你没猜错,我就是在炫耀,理直气壮的:因为每天都摸的东西,本就该是最好的啊。如果有设备能够记录每天手所接触的物件的时长,其排行榜应该是这样的:1. iphone;2. kindle;3. macbook;4. 老婆的手;5. cherry(imac)。如果再往后排名就每天都不一样了,就不排了。我也因此说服@王甜去购买最好的电子产品:“kindle怎么能不买最好的呢?摸她的时间可比摸老婆的手时间还长哩!”。

● oasis真是轻盈啊,比voyage又轻了20%,而且不对称设计使其重量全在手心,躺在床上读一个小时也不觉得手累,而且手心也不出汗,这当然比老婆的手好,不会握久了就黏黏糊糊的,想挣开却又拉不下脸面。

● oasis质地真奇怪,在金属和陶瓷之间徘徊,而且不收集指纹。不过我的大油手在开始阅读时会先把掌心的汗渍蹭在机器背面。嗯,习惯了,改不了,说不定以后会有包浆,油光锃亮,我开始想象一年后以后能加100块钱再卖出去。

● oasis外壳真骚气,特别是红色,让人痒痒。不过我买的棕色皮套感觉还谦和一些,藏在书包里,即便不看书的时候也愿意伸手到书包里蹭一蹭,像情人。你们看过荒野猎人么,小李的那个厚重的熊皮披风多实在,从头到尾跋山涉水,可以依赖。这个棕色皮外壳就是oasis的熊皮披风;oasis里面的书就是我的熊皮披风。

● kindle好啊,没人知道你读了啥,想读金庸就读金庸,没人说你幼稚;想读团伊玖磨也可以,没人责备你卖国;便是藏了小黄书,那也是盖在熊皮披风底下,是独处时的小秘密。揭开我的棕熊披风,一个大老爷们居然在看“霍乱时期的爱情”呢,可你管得着么?中学时老师说读书为了获取知识?大学时老师说读书时为了开拓眼界?再后来,读书似乎时为了增加谈资?于我,读书就是独处,自己与自己说话,世界变化太快,让我歇一歇。小时候都想要一个自己的房间,在里面导演左手和右手打架,翻跟头,唱歌,嘿嘿笑,kindle便是这样的房间。

● 我想讽刺一下“微信读书”这个kindle的竞争者,以显示我的偏心:每次看到微信读书上大家在分享“中国经济增长的秘密”这种高深著作时,我都不得不分享一本“创业成功的九个秘诀”作为回应。强调一下,这是讽刺。


● 对了,原来的那个voyage怎么办?卖掉吧,能卖650。不要担心老板批评浪费钱,你想啊,@Jason买了HTV的vive;@alan订了Microsoft 的holo lens。唉,男人,都一个德行。

图片授权基于:CC0协议

所有文章
×

还剩一步!

确认邮件已发至你的邮箱。 请点击邮件中的确认链接,完成订阅。

好的